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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网追踪 · 第一百七十三章 国家赔偿
第一百七十三章 国家赔偿

2025年3月,苏明远向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申请书中列明了以下赔偿项目: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总计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

苏明远的代理律师陈志远解释道:"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苏明远被错误刑事拘留三年,给他的身体、精神和财产都造成了巨大损失,依法应当获得赔偿。"

"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三年共计约一百二十万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到苏明远所遭受的巨大精神痛苦,我们请求五十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苏明远在看守所期间因刑讯逼供导致左肩胛骨骨折,以及其他身体伤害,治疗费用共计约十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是苏明远在羁押期间,其公司因无人管理而破产倒闭,损失约五百万元。"

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苏明远的国家赔偿申请。

经过两个月的审理,法院最终作出赔偿决定:

"一、赔偿苏明远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二、赔偿苏明远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三、赔偿苏明远医疗费用人民币八万元;

四、驳回苏明远关于公司财产损失的赔偿请求。"

虽然没能获得全部赔偿,但苏明远还是感到了一丝慰藉。

"至少,国家承认了我的冤屈。"他说道,"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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