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1日,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苟徳明案、余力案、周建国案、李明远案、张伟案进行了集中宣判。
上午九点整,审判长李建华宣布宣判开始。
首先宣判的是苟徳明案。
"本院认为,被告人苟徳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三千二百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被告人苟徳明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苟徳明对超过其合法收入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被告人苟徳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有部分认罪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苟徳明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苟徳明面如死灰,一言不发。
接下来是余力案。
"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余力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余力低下了头,没有提出上诉。
然后是周建国案。
"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周建国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周建国听到判决,整个人瘫软在椅子上。他的律师赶紧上前扶住他,但他只是机械地摇了摇头。
接着是李明远案。
"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明远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最后是张伟案。
"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张伟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五起案件集中宣判完毕,审判长李建华敲响法槌,宣布庭审结束。
旁听席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苏明远的母亲苏老太太泪流满面,拉着儿子苏明远的手说:"儿啊,你终于沉冤得雪了!你爹在天上可以瞑目了!"
苏明远紧紧握住母亲的手,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的眼眶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这一刻,他等得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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