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日,在苟徳明案、余力案、周建国案陆续开庭审理的同时,另一个重要案件也被推上了审判台——宁州市财政局原局长李明远涉嫌挪用公款案。
李明远与苟徳明是"同一条船上的人"。当年,正是他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了数千万财政资金,用于填补苟徳明私人公司的亏空。
当调查组开始调查苟徳明的时候,李明远就知道自己也逃不掉了。他曾经试图逃跑,也曾经试图自杀,但最终都没能成功。
在被押入被告席的那一刻,李明远的脸上已经看不出任何表情。他像一具行尸走肉,任由法警摆布。
"被告人李明远,你被指控在2018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财政资金共计五千八百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和其他非法用途。你对此有什么意见?"
公诉人刘强的声音在审判庭里回荡。
李明远沉默了很久,然后缓缓开口:"我认罪。"
他的声音很轻,但法庭上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我知道我犯了罪。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接下来的审判中,公诉人详细出示了李明远挪用公款的证据。
"2018年6月,被告人李明远利用职务便利,将一笔三千万元的市政建设资金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公司账户,用于偿还苟徳明私人公司的银行贷款。"
"2019年3月,被告人再次挪用财政资金两千万元,其中一千万元用于购买高档住宅,另外一千万元用于行贿其他官员。"
"2020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还多次挪用公款,用于支付其情妇的消费支出,累计金额超过三百万元。"
一条条罪状被念出来,李明远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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