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国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
马建国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我不服!"马建国在法庭上大喊,"我要上诉!"
但上诉被驳回了。
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马建国的"执法创收"生涯,彻底画上了句号。
消息传开后,受害企业们奔走相告。
"太好了!马建国终于被判了!"
"正义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到了!"
"希望以后不要再有'远洋捕捞'了!"
林雨桐看着这些消息,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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