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严禁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
"各级政府不得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对于以'以刑化债'等方式侵犯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公安机关不得违规插手民事案件,不得越权管辖。"
"检察机关要加强监督,对违法案件及时纠正。"
苏晓看到这个消息,激动得热泪盈眶。
"苏总,"助理问她,"您怎么哭了?"
"因为高兴。"苏晓擦了擦眼泪,"我们的呼吁,终于有结果了。"
"这是法治的进步,是正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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